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开发区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产业升级发展,积极培育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推动开发区传统优势产业向智能化转型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经验与模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输出带动作用,我局现组织开展开发区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请区内企业结合实际,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京津冀联网协同制造三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开发区重点支持或具有特色优势的行业。企业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四)企业须已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新建或改扩建、京津冀联网协同制造等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涉及生物医药GMP认证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五)企业通过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六)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京津冀联网协同制造具备较高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智能制造的经验和模式上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性,对推动开发区智能制造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经济技术开发区朝林大厦13层科技创新局(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朝林大厦13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件249029413@qq.com。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委派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核实信息。

(三)对获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我局将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应用示范项目。

四、联系方式

杨柳:13581991219(同微信)

010-67867300

邮箱:249029413@qq.com

附件

开发区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书及填报说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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