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支持服务“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服务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示范平台应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示范平台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国家(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包括已通过合规性审核的北京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申报示范平台能够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具备为企业提供至少一项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能力,且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经验。

 


二、服务内容


根据企业服务需求及服务覆盖情况,分服务类别择优选择示范平台,其中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培训服务100%覆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北京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申报示范平台重点聚焦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服务内容:

 

1.政策服务。提供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解读、推送服务,帮助企业申报享受惠企政策。

 

2.创新和技术服务。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中介、成果转化、人才对接及共性技术等服务,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3.数字化赋能服务。提供上云用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4.工业设计服务。提供产品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品牌设计等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

 

5.融资对接服务。提供投融资对接、融资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6.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管理制度、生产运营、质量标准等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7.市场开拓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展览展示、营销对接等服务,通过新零售等模式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8.培训服务。提供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多层次的培训服务,提升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9.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顾问、宣传、咨询、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10.其他服务。提供创业、财税、培育跟踪、志愿服务等其他方面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示范平台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服务市场收费标准,不高于企业为市场提供同类服务收费价格。

 

2.示范平台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应给予优惠。

 

3.鼓励示范平台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免费增值服务。

 

4.各项服务应明确服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

 

5.示范平台服务方案有明确服务方向、服务目标、工作计划。

 

6.示范平台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应与政府主管部门业务程序共享、信息联络沟通、数据信息共享。

 


四、支持方式


本次将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进行支持。一是服务补助。根据示范平台服务质量,按照服务费用情况给予一定额度补助支持。二是绩效奖励。根据示范平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入选的示范平台,将根据服务和绩效情况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要求和监督检查


1.本次申报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按要求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ingyiping@jxj.beijing.gov.cn。

 

2.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各项服务项目手续合规、有效。

 

3.获得资金支持的示范平台,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审计等工作。

 

4.获得支持的示范平台,应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的定期指导,并定期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服务“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进展及成效。

 

5.本次申报未指派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收费的培训、解读、和申报服务,申报主体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处联系联系咨询。

 

6.前期已提交申报资料的示范平台,本次仅需提交资料清单中1、5、7项内容,若对前期已经提交的申报资料有修改或调整,需重新提交完整申报资料。

 


附件


1.北京市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清单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产品信息表

3.北京市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方案编制要点

4.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

5.申报承诺书

6.《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7.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

 

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王  冰 66222502-636  13901056357

鲁品超 66222502-644  13581515135

市经济信息化局咨询电话:

邢一平、丁长志  010-55578435

李依霖  010-6405863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1日

上一篇: 活动预告 | 亦庄CIO分会数字化转型分享会
下一篇: 北京打造全球数字经济高地 首届全球数字经济大会8月启幕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