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联盟
关于动员会员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市委市政府迅速落实中央部署,明确了我市做好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就动员联盟会员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入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治宣传,引导会员单位员工和周边群体配合属地政府,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鼓励和支持会员单位,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号召,主动配合社区“两委”,积极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二、发挥会员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技术优势 。积极发挥会员单位的技术优势和行业优势,帮助地方政府、医疗机构、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难题。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急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
三、做好返京员工返京时间安排和居家隔离工作。会员单位应了解掌握疫情期间离京员工所在地疫情情况和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引导返京员工合理安排返京时间和返京交通工具,避免集中抵京造成交叉感染。返京员工抵京后,应遵照居住地社区对返京人员的管理要求,安排返京员工按规定居家隔离。
四、错峰上下班,鼓励通过网络远程办公。会员单位在疫情期间应采取错峰上下班措施,鼓励员工自驾、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降低在途感染风险。提倡远程办公和视频会议,减少出差。
五、做好内部管理,停止各类聚集活动。会员单位停止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减少人员聚集,紧急事务可推迟或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解决;做好卫生防疫,搞好公共及办公环境卫生,做好日常消毒,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如有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引导其当地就医、配合治疗,严守隔离观察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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