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169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物理系统(CPS)、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工业电子商务、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征集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
(二)2019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6类17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技术转化吸收的项目。
(三)此次征集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经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征集方式
(一)请申报单位在2019年8月28日前,向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和电子版(一份),申报书详见附件2、3、4。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雷,纪君,张婧瀛
联系电话:55578431,82668390,8266299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208(收材料地址)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
4.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30日